解析:
倘若购房者遭逢命运捉弄,不幸遭遇了房地产被重复销售的困境,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索求终止房产交易合同、要求返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及其所应得的利息回报,与此同时,亦可依法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更进一步地说,在此种情形下,他们还有权追加对开发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数额不得超出已支付购房款项的两倍。倘若购房者上述权益诉求未能得以妥善解决,他们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倘若购房者遭遇了极为不幸的事件,他们所购买的房产遭到他人的重复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拥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来主张终止房产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全额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应支付相应的利息。除此之外,购房者还有权要求卖方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若购房者的上述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他们完全有权利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7-12 07:04:0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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