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品没有押运员的惩罚规定如下:凡在道路上进行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若未能配备足够的押运人员,将由县级以上级别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发出纠正通知,并可处以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在收到这样的通知书后仍然不作出相应改善,则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将面临1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而对于那些运输危险化学品之外的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其罚款金额将在10,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之间。
2024-07-11 08:47:44 回复
解析:
对于没有配备押运人员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根据交通法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改正,并可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未能及时改正,则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单位将处以1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罚款,而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则处以1万元至2万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