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具有主导作用,不论是涉及到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的侦查工作,均由公安机关经手处理。而当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出现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获取单位财产时,这类犯罪往往会被公安机关视为重点嫌疑对象并展开深入调查和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阐述,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调查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包括对可能涉及其职务侵害行为的新型犯罪——职务侵占罪进行立案侦查。当然,若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借助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优势条件,私自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时,此时,公安机关将依法承担起对此类犯罪行为的调查与追责职责。
2024-07-10 09:21:2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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