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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缓刑以及取保候审皆为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被告人非羁押的保障措施,然而,二者所体现出的性质却又存在明显区别。缓刑制度是指在法院对于案件作出裁决之后,对于确定有罪的被告人,根据其表现及行为,决定暂时不对其实施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然而,这需要被告人在规定的考验期限之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避免再次触犯任何新的违法犯罪活动。与此相对应,取保候审则主要发生在审判之前,通过由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方式,以确保其能够按时出席法庭接受审判。相较而言,缓刑制度往往意味着被告人已经被判定有罪,并且面临着实际的刑罚处罚;而取保候审则更多地代表了审判前的一种临时状态。从严重程度上来看,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可能更为突出,因为这涉及到了实际的刑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7-07 18:0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