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称作“帮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该罪行的责任追究期限通常按照被协助者所实施的主要犯罪行为的相应期限加以计算。当主要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髙刑事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责任追究期限为五年;若主要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髙刑事处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责任追究期限则为十年;而对于法定最髙刑事处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件,责任追究期限则为十五年。即便在责任追究期限已经超出的情况下,只要犯罪行为在这一期限内被司法机关发现并予以认定,那么仍然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追究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针对“帮信罪”这一名词,我们需要明确它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行,这种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关于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通常依照主导性犯罪的追诉时效来进行衡量。
专业解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追诉时效,是按照该罪名的最高量刑来确定的。如果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会处以罚金,那么追诉时效就是五年。 即使犯罪嫌疑人把所有的钱都还上了,也还是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的时候,这可能会被当作减轻责任的一个因素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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