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或已被指控犯有“聚众斗殴罪”的被告而言,其是否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涉案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现实威胁的话,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在此前提下,倘若在聚众斗殴事件中并未酿成严重损害,受嫌疑者也未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那么他们就有可能成功地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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