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天津执行的刑事拘留准则与我国国内其他地区的标准完全同步统一,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这种措施通常被应用于那些已经受到怀疑的犯罪分子,一旦立即采取行动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就显得尤为必要。批准实施拘留行动必须具备明确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该嫌疑人可能有逃避调查或者阻碍审理的风险,同时还必须能够证明这一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且不可逆转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