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等。
解析:
法院通常会以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以邮寄的方式来送达,还可委托其他法院送达。如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院可将诉讼文书放置在他的住所而视为已经送达,即留置送达。法院会依法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相关的诉讼文书,如受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和民事裁定书、判决书等。
对于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的回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解读: 你可以以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为被告人住址,依法起诉。法院会帮你解决后面的问题。 最坏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开庭文书,缺席审判,最后公告送达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执行的时候还找不到人,就比较麻烦就是了。
关于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的回答见下
一审法庭除了向原告被告发送传票外,一般还应该寄送的文件有:
1、举证通知书,要求原被告在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
2、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3、送达回证。
4、送达地址确认书。
另外,还应该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包括缴费通知),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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