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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事项的答复时限通常设定为自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在此期间,公安机关须作出批准或者拒绝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相应的通知。若遇特殊或复杂情形,该期限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七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执行机关。
2024-07-05 12:2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