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必要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涉案人员逃逸以及妨碍案件调查工作或者损毁证物等行为发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刑事拘留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非由个人承担,而是由国家财政负担。换言之,无论是被拘留者本人还是其直系亲属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层面上的费用。
这一明确且公正的规定,主要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设定的相应条款。该部法律既详细规范了刑事拘留行为及其执行流程,同时也未对拘留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事宜加以额外的规定和说明,毕竟这部分费用会在公安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进行妥善安排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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