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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抢夺罪

杨*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01 14:58:00 388人阅读

如何成立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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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设立构成抢夺罪这一犯罪概念,需要符合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行为人须通过公然行动非法剥夺他人的财产,而且其采用的手段应当是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的;
其次,该次案件当中涉及的金钱数量应达到一个相当大的数目,或者存在着其他形式上更为严重的情节;接下来,抢夺这种行为必须是出于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的意图,同时也需要对受害者施加一定程度的暴力或者威胁,尽管这种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受害者身体上的伤害;
最后,行为人在整个过程中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抢夺罪的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01 15: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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