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涉嫌参与跑分活动可能涉及非法经营及洗钱等犯罪行为,决定能否对相关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需考察嫌疑人的详细状况,包括其所触犯案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他们的认罪悔过之表现等诸多因素。在通常情况下,由专业律师代为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法院或公安部门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当嫌疑人被判定不会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且其人身安全并无任何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考虑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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