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解除可以由案件当事人自行申请或通过其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申请;
此外,公安机关亦有权对被取保候审者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审查。若经查证确实存在此类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将有可能决定解除对该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并变更相应的强制性约束措施,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或是实施监视居住等手段以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的解除,通常由开始办理该手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并实施。根据决定来源,公安机关负责其开始的解除工作,检察院和法院则分别负责各自开始的。在决定时,会综合考虑案件进展、嫌疑人表现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取保候审解禁书最终须交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启查收,从而保证其在接收到解禁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后,能够顺利前往银行领回属于自己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取保候审解禁书最终须交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启查收,从而保证其在接收到解禁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后,能够顺利前往银行领回属于自己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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