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刑事拘留需要验身吗

刑事拘留需要验身吗

李** 江西-九江 强制措施咨询 2024.06.24 13:16:00 374人阅读

刑事拘留需要验身吗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需于24小时之内依法完成《拘留通知书》的编制与递交工作,以确保该通知书能够准确地送达到被拘留者的家属或所属单位手中,同时,也需要由家属签署相关确认手续。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行为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以示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在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且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家属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否则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通知给被拘留者的家属。待有碍侦查的情形消除后,公安机关亦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024-06-24 13:17:00 回复

对于不验伤就可以刑事拘留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拘留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刑事拘留需要身份证信息么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要求被拘留者提供身份信息,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中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让他们不能乱跑,以便深入侦查、收集证据和推进法律程序。提供身份信息对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公正非常重要,所以被拘留者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哦。

    2024.09.15 139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