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买卖化工废料的过程中,可能触犯到环境污染罪行,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明知所交易的物品为危险废弃物却依然予以非法处理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其将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然而,刑事拘留的时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日,但具体的时间长短还需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与侦查需求而定。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将会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并最终依据调查结果来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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