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一个学习法律的朋友说了法院专属管辖,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法院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得很清楚!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业解答民事专属管辖是指特定案件在发生后,只能有专属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任何人没有特殊原因和规定时,不可以变更这类案件的管辖法院。当事人应积极的收集这类案件的证据和诉讼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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