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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范则,针对一般的刑事事件而言,通常须历经三大环节,依次分别是前期调查与追责阶段(掌握环节由公安部门负责)案件审核起诉阶段(此部分工作由人民检察院主导)以及最终的审判阶段(该环节则由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负责)。
首先,侦查阶段:在这个环节中,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拘留现行违法者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同时,被拘留人员必须在拘留结束后的24小时内接受审询。一旦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首次审讯结束或者被实施了强制措施之后,他们便可获得聘请律师的权利,这些律师能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协助进行申诉、控告等事宜。
此外,受委托的律师还拥有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罪行的权限,并有机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以获取更多关于案件的详细信息。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人员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在拘留期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批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能会延长一天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4-06-16 18:1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