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抢劫罪的场景下,胁迫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予以明确表示的胁迫形式,第二种则是通过隐晦的方式进行威胁。当被胁迫者并未交付财务时,属于后者。而如果通过隐晦的方式进行威胁,造成了被胁迫者产生精神上的极度恐慌,从而被迫当场合乎要求地交出现金或其他财物,那么这也属于强制性的胁迫行为。在抢劫犯罪中,关于胁迫的主要特性体现在暴力性质的压迫之上,这种压迫必须基于威胁对被害者实施某种伤害行为的基础之上。
同时,这种胁迫行为还具有即时性,也就是说,其目的在于立即迫使被害者交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专业解答抢劫犯罪中,胁迫手段分为暴力和非暴力两种。暴力威胁主要通过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生命、自由和健康进行侵害,制造恐惧来迫使他们交出财产。而非暴力胁迫则通过揭露隐私、损害声誉等方式,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压力,使其被迫交出财产。无论是哪种形式的胁迫,关键在于其即时性和紧迫性,让受害者切实感受到了压迫。
专业解答在抢劫犯罪中,犯罪人会通过多种手段来迫使受害者交出财产,其中胁迫手段是一种常见的方式。胁迫手段可以分为暴力威胁和非暴力威胁两种形式。暴力威胁通常涉及到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生命、自由和健康的直接威胁,例如使用武器进行威胁、伤害或绑架等。而非暴力威胁则主要是通过揭露隐私、损害声誉等方式来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压力,使其感到恐惧和不安。在抢劫犯罪中,胁迫手段的关键在于其即时性和紧迫性,犯罪人需要在短时间内让受害者感受到强大的压迫,从而迫使他们交出财产。
专业解答抢劫犯罪中的“暴力”和“胁迫”,都是指对被害人施加的强烈攻击或强制行为。“暴力”主要是通过殴打、捆绑等手段,让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而“胁迫”则是通过即时的暴力威胁,让被害人感到恐惧,从而不敢反抗。这两种手段都是直接针对被害人实施的,具有现场性和强制性。另外,“胁迫”还需要让被害人确信,如果不顺从就会遭受暴力。
专业解答抢劫中的胁迫是指使用暴力来威胁对方,让对方因为害怕而无法进行反抗。这一特征包括了暴力的恐吓和在现场实施威胁。对其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威胁的内容、形式、程度以及受害人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这种胁迫严重地压制了受害人的反抗,那么就构成了抢劫罪中的胁迫行为。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产。其中,“暴力”针对被害人身体,“胁迫”涉及恐吓,“其他方法”如药物或麻醉使被害人丧失抵抗力。司法实践中,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包括行为人意图、行为性质、被害人影响及后果等因素。只有当行为符合上述手段且目的为掠夺财产时,才构成抢劫罪。
律师解析 抢劫罪中的胁迫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恐惧心理的程度要求是足以使对方不敢反抗。 由于要求达到这种程度,所以要求以暴力相胁迫,不包括以非暴力的恶害相通告。例如,以揭发隐私胁迫交付财物,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这种胁迫难以达到不敢反抗的程度。以暴力相胁迫的模式应是:不给钱,就当场(当即)实现暴力恶害。也即,完全剥夺了被害人的意志自由。 需要注意的是,以暴力相胁迫,并不要求行为人真正具有加害能力和加害意思。只要行为人的威胁内容使被害人以为行为人会实现威胁内容即可。例如,甲将一团卫生纸装入背包,进入银行,威胁工作人员:“我包里装着炸弹,给我10万元现金,否则我就引爆!”尽管甲客观上不可能实现恶害内容,依然属于以暴力相胁迫,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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