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是为其他不法分子在信息网络空间内践行犯罪行为提供援助,比如提供互联网连接、通过委托方式托管服务器、网络储存以及通信传送等各项技术支援,那么在此期间所获取的所有财富和收益均应被认定为参与帮信罪相关活动的非法所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涉足帮信罪的定罪资财标准之一便是认定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额的设定主要是基于确认现金流动纪录的总金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后再做出更为深入的性质判断。如果能够证明其中部分款项并非具备收款或者付款性质,那就应该予以排除在外。
然而,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仍然主动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甚至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配套服务的人来说,一旦情节严重,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有可能被课以罚款或者罚金的经济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帮信罪违法所得赃款,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应追缴或责令退赔。法院有权裁决没收或敦促退还给受害者。若赃款已消耗,犯罪者须用合法财产赔偿。此举旨在维护法律公正,保护受害者权益,打击非法所得。
律师解析 帮信罪认定违法所得包括下线的,明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的犯罪,但是仍然为这样的基本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技术支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都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
律师解析 1、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等,所获得的钱财都属于帮信罪的非法所得。 2、帮信罪的入罪数额标准之一是支付结算达20万元,是在流水金额达20万元之后的进一步定性,如果证明流水中有的不属于收或付的性质,应该允许剔除。 帮信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方面。帮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3、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律师解析 帮信罪认定违法所得是指本人在该违法过程中的获利。帮信罪的判刑不仅看流水更要看获利,其次,还应当根据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或者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的次数、张数、个数,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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