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标排他许可制度,乃是商标所有人赋予他人在特定范围内使用其商标的权利,且在此之后,不得再许可予其他第三方使用。这种许可方式具有以下两方面的重要法律含义:
首先,在这种许可模式下,仅允许原商标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共同享有使用权,而禁止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使用;
其次,若发现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即使被许可人未主动发起诉讼,也可凭借自身名义进行维权。
然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排他性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如欲自行提起诉讼,则需向人民法院提供商标所有人明确表示不予起诉的书面证明文件。
相较之下,商标普通许可制度则意味着商标所有人有权将其商标许可予任何第三方使用,且并无数量上的限制。这一许可方式所蕴含的法律意义在于:
首先,在市场环境中,可能会出现众多的商标使用主体;
其次,若发现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则必须得到商标所有人的明确授权后,方可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专业解答商标许可分三种:独占性、排他性和普通性。独占许可下,被许可人独家使用并可维权,所有者不能用或维权。排他许可下,所有者和被许可人可用,但禁第三方用,被许可人可维权。普通许可下,多方可用,维权须所有者授权。
律师解析 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的区别如下:在排他许可的情形下,许可人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商标,但是许可人不能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在独占许可的情形下,不仅不能够再许可其他第三人使用商标、而且许可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商标。
律师解析 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的区别如下:在排他许可的情形下,许可人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商标,但是许可人不能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在独占许可的情形下,不仅不能够再许可其他第三人使用商标、而且许可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商标。
律师解析 商标许可分三种类型: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各种类型的法律意义区别重大。 一、商标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该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签订书面协议。其法律意义是: 1、该种许可,连商标注册人自己也不可以再行使用。 2、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直接以自己名义可以维权。该维权直接来自于法律,不再需要许可人授权。 二、商标排他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该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并且不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其法律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 1、该种许可,只有原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双方使用,排除第三方使用。 2、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自己名义可以维权。 三、商标普通许可: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无数量限制。其法律意义是: 1、该种许可,市面上可能会有多个使用人。 2、如果发现商标侵权,必须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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