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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大量从犯的认定有何规定

徐* 江西-九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6.12 16:21:00 436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大量从犯的认定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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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通常是指在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辅助或次要作用的犯罪主体。辨别主犯和从犯的关键,在于衡量他们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各自所发挥出的作用程度。因此,在职务侵占罪这一特定犯罪类型中,那些在犯罪过程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的犯罪者被称为主犯,而那些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者则被归类为从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6-12 16: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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