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缺乏强奸罪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不应批准逮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批准逮捕的基本前提必须是存在能够被证实的犯罪事实,同时该行为还可能导致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都无法完全防范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若强奸罪的证据链条缺失,那么批准逮捕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我们应当始终坚守证据裁判原则,对于存疑的案件,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即在没有足够且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犯有强奸罪的情况下,不得轻易判定其罪名成立。唯有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才能有效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律师解析 疑罪从无适用于职务犯罪。 疑罪从无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所有犯罪,都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进行审判,职务犯罪属于犯罪,也需要适用和遵循这一规则。 疑罪是指已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但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尚不能确认被告人就是真正的罪犯。
律师解析 疑罪从无本身就只是一个刑法学上的概念,民法讲究的是因果责任,由于你的原因造成了实际的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的后果。这其中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疑罪从无不适用于民法。罪从无是在具体事实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做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即视为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实,事实上就是要求宁可放纵犯罪,也不能冤枉无辜。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