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满足特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便可提出相应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均可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一)被认为可能将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
(二)被怀疑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经过社会危害性评估,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反而不会增加其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经社会危害性评估后,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会增加其社会危害性的;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4-06-07 17:25: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