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内,嫌犯本人或者其委托的辩护律师通常不能够直接接触到相关犯罪行为的关键证据材料。
然而,他们却有权利知晓针对自己所提出的指控的大致内容以及案件的进展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侦查部门通常会向嫌疑人和其辩护律师发出一份《起诉意见书》,该文件将简要概述整个犯罪事件的发展过程及其相关证据的概要信息。
然而,由于涉及到法律的规定和证据保密性的要求,具体的证据细节可能并不会被详细地公开。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刑事侦查工作能够在无干扰、安全的环境中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一种实践方面的紧急规定的话,就是为了防止在这样的时间内会存在着一些刑讯逼供的行为,这对于当事人的一个自由的方面权利的话是有所损害的。
律师解析 不是的。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说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犯罪事实,但是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有推翻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的证据,由此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律师解析 不是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说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犯罪事实,但是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有推翻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的证据,由此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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