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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戴** 江西-九江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6.04 11:32:00 322人阅读

吉林省关于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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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吉林省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而定。侵占罪乃是一种犯罪类型,其基本行为特征表现为未经合法授权将原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所涉数额较大、拒绝返还或交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而具体的立案标准也可能相应调整。按照惯例,该类案件中涉及的金额通常介于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若行为人所侵占之财物价值达到了当地政府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规定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为人负有保管义务的财物。

2024-06-04 11: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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