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程序的实施步骤,以下是详细的描述:
首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该项申请可以出自于犯罪嫌疑分子、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之手,拥有相关权利的人士即可提出此申请。
其次,经过接收申请的机构所进行的详细审查以后,会做出相应的决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有关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针对是否予以同意做出明确回复;若已确认同意取保候审,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批,同时,被申请者还需缴纳保证人或者提出保证人;
如若不同意取保候审,也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最后,执行取保候审。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分子、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