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取保侯审权益:其一,若此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独立适用之附加刑,则可获得取保侯审机会;
其次,如果这个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或是存在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又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此类情况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再者,若案件已经提交法院审理,并且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保证金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当事人必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然而,如果选择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则无需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