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鉴定标准可以具体划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任意地对他人进行肆意的殴打行为,并且其情节恶劣程度足以引发公众的强烈不满和愤怒;
第二,采取追逐、拦截以及辱骂等方式来威慑或恐吓他人,尤其是此类行径达到了相当恶劣的程度;
第三,强制性地索取或者以蛮横无理的态度强行占有、损坏或者占用公私财产,而且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在公共场合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遭受严重破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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