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我国,关于受贿罪这一刑事案件的犯罪主观方面,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是故意为之,而过失或意外导致的情况并不构成此罪。
国家公职人员为他人提供帮助谋求利益,但自己本身并没有接受贿赂的意图,而其他人则以各种形式表达了感谢之情,如以礼物、现金等方式送到他们的家中。
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对于这些感谢行为毫不知情,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被视为受贿行为来进行处罚。
只有那些故意实施受贿犯罪行为的人才会被判定犯有受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5-25 11:5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