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盗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不满18周岁,一样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盗窃没证据,可以立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没有证据是不可以立案的。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证据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离开证据,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就无法进行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证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证据是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伏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证据是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保障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因此刑事案件没有证据,是无法让侦查机关进行立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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