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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构成绑架罪的既遂的条件有哪些

乔*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4 12:36:00 448人阅读

要构成绑架罪的既遂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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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绑架罪既遂之认定:
首先,需明确其犯罪侵害的客体为何。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绑架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生命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等基本人权。
而在此种犯罪行为中所针对的具体对象,不仅涵盖所有具有生命力的自然人,尤其突出于女性、未成年者和婴儿幼童,实际上,实践中的被害人更多地涉及到妇女、儿童、个体商贩、私营企业主或是大型公司、企业的关键人物。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绑架罪的实施方式主要体现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药物麻醉或其他非法手段来控制他人的行为。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分析,绑架罪的实施主体为普通公民,只要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成为此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绑架罪的实施者必须具有直接的犯罪意图,并且其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勒索他人财产,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要挟。
若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即可判定为绑架罪既遂。
所谓犯罪既遂,即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特定犯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24 12: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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