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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占罪的对象

李** 福建-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3 15:48:00 395人阅读

什么是侵占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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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占罪所涵盖的犯罪客体主要包含以下三类:
首先,是代为他人保管的财务资产;
其次,是被他人遗忘且存放于特定场所的物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同样地,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最后,则是他人通过隐秘手段进行掩埋或隐藏的财务。
侵占罪这一概念,特指的是那些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无意归还而擅自将这些由他人委托代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以及隐藏的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人,其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并且在被要求归还时拒绝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23 15:49: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

《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侵占罪的侵占对象是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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