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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父母不幸离世之后,若房产并未成功地过户至子女名下,那么在面临拆迁问题之时,理应由具备第一顺位继承权的子女或祖父母加以承袭。
在这一过程中,拆迁机构将会依据子女或者祖父母的身份对被拆迁方进行明确确认,同时将拆迁款项交付给他们进行合理分配。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房产过户手续应当在办理拆迁手续之前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2024-05-23 15:1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