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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周口
解析:
如果有人故意制造并散布不实言论以进行诽谤,那么他们可能会触犯诽谤罪,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资格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赔偿请求。
当公民的人身权利因为涉嫌犯罪行为而受到了侵害,或者其财物遭到了罪犯的破坏和摧毁,那么他们就具备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主张经济损失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受害人是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精神上的伤害,那么他们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通常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2024-05-22 10:4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