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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超市内未经允许便擅自品尝或食用本应购买的商品,同时没有为之付出应有款项的行为,被视为盗窃。
若该等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由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一般会采取五天至十天不等的行政拘留,并附加五百元以下的经济罚单;
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将执行十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并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4-05-21 15: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