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

蒋**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1 10:24:00 454人阅读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广西-钦州

解析:
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某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下列六类行为之一,均可能认定为参与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六种类别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直接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第二,为他们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
第三,为其提供网络存储空间;
第四,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相关技术支持与指导;
第五,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方面的协助;
第六,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方面的便利。
其中,最为普遍的行为类型主要集中在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以及网络技术支持等方面,例如,许多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主动帮助犯罪分子发送二维码链接、邀请他人加入犯罪团伙、将个人的电话卡、银行卡出租或出借给犯罪分子使用,甚至还可能通过蝙蝠软件等工具向犯罪分子传递上线指令以建立犯罪网点等等。
对于此类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常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若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应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若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过程中,还涉嫌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定罪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21 10:26: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 帮助犯构成的客观方面。帮助犯没有直接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些行为是正犯或实行犯所实施的。
帮助犯所实施的是为正犯完成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的行为。?3?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内在联系紧密,连接点是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本案中如果李某的行为与犯的行为根本没有内在联系,那就不能认定为帮助行为。
2.帮助犯构成的主观方面。对帮助犯来说,其主观故意就是明知他人在实施贪占公共财物的行为,也明知自己是在帮助他人贪占公共财物,希望或放任自己的帮助行为为他人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并希望或放任实行行为造成一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实践中,以间接故意为多。帮助犯对犯罪客体或犯罪对象、对自行帮助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的认识是清楚的。帮助犯的目的是使他人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相对于实行犯而言,指在他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实践中具体在认定帮助犯时,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认识到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是两个行为,注定两者间犯罪故意存在一定空隙,有其相对的性,不可能是完全重合、一致。同时,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应当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可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但其应当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是指只有二人以上以相同的故意实施了相同的犯罪行为,才能成立,但并不是指只有二人以上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能成立,因为许多犯罪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关系”。 2、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点在于能预见风险而参与。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结果的预见,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见特定、具体犯罪的结果二是预见概括性的犯罪结果,即并非某种具体结果,而可能是某几种犯罪结果或是其中一个结果,但只要这个结果包括在能预见的范围之内,共同犯罪人之间就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从刑法理论上分析,前者属于确定的故意,后者属于不确定故意中概括故意。对于概括的故意,只要行为人能认识到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范围,对此之认识和意志应视为共同故意之范围。 3、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一般应当以帮助犯和正犯是否存在明示或默示的内容为标准。通常实践中,行为的显性、明示状态认定不成问题,但默示行为的认定则因具有隐性而较为困难。默示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方式之一,一般表现为共犯人对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彼此心领神会,只要能认定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心理上的趋同和一致,即共同的不正当需要的出现”而予以帮助的行为,就能构成帮助犯。 4、在帮助犯的情形中,即使正犯实施的犯罪超出了共同故意,但只要和帮助者所认识的犯罪具有构成要件上的重合性,即两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同类法益相同,其中一种犯罪行为比另一种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或者是严重犯罪行为包含了非严重犯罪行为的内容,并且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手段相同,也能成立帮助犯。进而论之,这种情形如果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罪为例,实行犯实施超出预谋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内容,而帮助犯在场却没有积极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仍旧可以认定对该行为是容忍或认可的,主观上具有罪过,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成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