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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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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并不是由地方规定,而是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会构成诈骗罪。但是,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地可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3.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具体到广东省,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请注意,这些数额是指导性标准,具体案件是否立案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其他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需要了解江门市的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
2024-05-20 21:3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