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有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有哪些条件

刘** 广西-北海 行政诉讼咨询 2024.05.19 15:08:00 376人阅读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有哪些条件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行政类律师 北海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上海-松江区

解析: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原告方必须满足以下重要先决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属于具有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特定社会组织;
其次,其必须确信所针对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此外,若原有的原告已经去世,则其近亲或法定继承人为新的适格原告人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9 15:09:00 回复

关于起诉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该案形成两种意见,倾向性意见是起诉人不具有原告资格,应裁定不予受理;少数意见认为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应依法予以受理。
倾向性意见的主要理由是,
首先,起诉人所述“利益正遭受损害”,并不具体指向是何种利益、正在遭受什么样的损害?属于表述的事实不明;
其次,不能说明工商局未对A公司行为及时作出处理与起诉人所述“利益正遭受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即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起诉人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应裁定不予受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决定。实践中,是否准许原告撤诉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申请撤诉的是否是原告、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或者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因为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其他人无权提出申请撤诉。  
二、撤诉申请是否出于自愿,意思是否明确。  
三、撤诉申请的时间,是否在受理案件后裁判宣告前提出。因为裁判一经宣告,当事人权利义务已经明确,就不准许再申请撤诉。但对调解协议书送达前申请撤诉的,准许。  
四、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指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的精神,即撤诉的目的不得规避法律,其后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  
五、申请撤诉是否采用了法定的形式提出。  
六、如准许撤诉是否会违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编辑:A)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