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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苟** 福建-宁德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4.05.19 13:12:00 482人阅读

在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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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殉职员工的福利待遇,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丧葬补助方面,为其提供六个月的同一统筹地区的上年度在职人员月均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对于其家属的抚恤金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月需依法向其配偶发放相当于其工资总额40%的抚恤金,同时,也需要向其他亲属发放相当于其工资总额30%的抚恤金;
最后,还有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

2024-05-19 17:0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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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因工伤亡的职工,其享受的待遇详细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丧葬补助金额度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水平;
其次,对于需要赡养的亲属,将按月发放适当比例的抚恤金,其妻子在这个过程中可领取至多40%的丈夫生前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抚恤金,而其他亲属则可以领取至多30%的相应份额;
最后,还有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4-05-19 13:1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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