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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可以请求重新审理吗

谭* 福建-宁德 办案流程咨询 2024.05.17 16:21:00 336人阅读

上诉可以请求重新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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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岳阳

解析:
唯有经过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查之后,方能启动重新审理程序。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若有异议,有权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及近亲属在得到被告人的明确授权后,亦可依法提出上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024-05-17 16:23:00 回复

您好!二审终审后,又重新找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的判决的,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或者检察院抗诉。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谢谢阅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是补充侦查后附入新的证据,重新递交,审限重新计算。《刑诉法》
第二百零二条
第三款有明文规定。《刑诉法》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第三款加黑字体突出显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公诉案件审理期限)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您好,关于37天取保候审还会重新逮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取保候审以后,还要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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