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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可否是单位犯罪

刘* 河北-廊坊 公司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7 14:24:00 496人阅读

侵占罪可否是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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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侵占罪无法成立单位犯罪。
侵占罪,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型犯罪,其行为人往往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品或埋藏物为目的,将这些原本由其他第三方交付给自己保管的物品擅自据为已有,涉案金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
该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在主观方面,侵占罪必须是基于故意心理,即行为人明知所占有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系他人委托自己保管之物,却仍然非法据为己有。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以下三类财物:
一是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
二是他人遗落的物品,但需注意的是,遗忘物并不等同于遗失物,同时也区别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埋藏的物品。
综上所述,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公民,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17 14:25:00 回复

我国《刑法》未规定单位为侵占罪的主体。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刑法没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之类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所以对于侵占罪 单位犯罪不构成侵占罪。

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不能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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