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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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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人与寻衅滋事罪有什么不同

易** 福建-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6 13:39:00 498人阅读

持刀砍人与寻衅滋事罪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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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寻衅滋事罪,即故意滋生是非,蓄意挑起事端,扰乱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社会公共秩序,致使公共场所及社会秩序陷入严重混乱状态之犯罪行为。该罪名所针对的对象并非特定个体,其所侵犯的客体涵盖了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公众的人身健康权益。相较之下,故意杀人罪则是指在客观层面上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所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必须怀揣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心态。因此可以明确得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在定义、犯罪目的、具体侵犯对象以及客体等诸多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差异。

2024-05-16 17:4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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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大足区

解析: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其本质上是行为人为寻求刺激或发泄情绪而故意挑起事端,从而对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社会秩序进行破坏,进而导致公共场所的秩序出现极度混乱的恶劣状况。
此种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并非特定人群,其侵害的客体主要包括了我们的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他人的身心健康权益两个方面。
然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它的实质在于客观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其侵害的客体自然就是他人的生命权。
在主观方面,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明确意图。
因此,从定义、犯罪目的、侵害对象以及客体等多个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5-16 13:40:00 回复

你好 判刑根据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 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并阅读案卷,调取证据,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以最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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