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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的效力是什么

任** 广西-北海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5.16 12:36:00 432人阅读

协议管辖的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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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中约定管辖权有效性需满足以下典型构成要素:
首先,该管辖协议必须以正式书面合同的形式确立;
其次,该管辖协议所选的适用对象只能是存在于几个特定的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地域范围之内的相关民事纠纷案件;
再者,该管辖协议只在一审民事案件中适用,且仅仅限于对因合同纠纷等民事财产权益争议引发的诉讼事项起到调整作用;
最后,该管辖协议修改的对象只能是一审地域管辖权方面的内容,而不能涉及到级别管辖权及专属管辖权的变更。

2024-05-16 15:5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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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有关于管辖权之约定,则该约定具备如下几个构成要件时即为有效:
首先,此类管辖权协议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呈现出来;
其次,其适用范围应当严格限定在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这四个特定地点之间;
再者,此种协议管辖制度仅仅适用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且仅限于那些由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争议而引发的诉讼请求;
最后,尽管协议管辖可以对一审地域管辖产生影响,但是它并无权改变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既定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4-05-16 12:38: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险合同协议管辖有法律效力吗问题解答如下,一、保险合同协议管辖有效吗根据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合同实施的是地域管辖,所以保险合同条款有协议管辖的一般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管辖。二、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或者高级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的,约定无效。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2月4日开始实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这也就意味着,现行司法解释并不强制要求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之外达成的管辖协议。(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4条改变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将协议管辖的范围由“合同”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但仍然不允许与人身密切联系的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等案件适用协议管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协议管辖条款怎么写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管辖,采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注意: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A、一般情况合同的履行地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B、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C、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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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协议管辖约定原告所在地有效吗

    专业解答有效。协议管辖约定原告所在地有效,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管辖法院,这一行为被称为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合同的方式约定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

    2024.09.07 1699阅读
  • 有效的协议管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协议管辖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需选择与合同有紧密联系的法院,且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双方必须书面达成一致,否则协议管辖无效。

    2024.08.10 1396阅读
  • 有效的协议管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协议管辖制度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可通过书面合约选定管辖法院。有效协议管辖需满足:限于合同纠纷,与合同有实质性关联的法院可选,排除二审、再审及专属管辖案件,且须书面达成。即使合同无效,协议管辖条款仍可执行。

    2024.07.29 1476阅读
  • 有效的协议管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协议管辖制度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可通过书面合约选定管辖法院。有效协议管辖需满足:限于合同纠纷,与合同有实质性关联的法院可选,排除二审、再审及专属管辖案件,且须书面达成。即使合同无效,协议管辖条款仍可执行。

    2024.04.25 1667阅读
  •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1 19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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