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政府针对农村不动产物权登记方面制定了以下相关法规:
首先,农村内房产的产权登记必须详细载明权利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房屋所有权状况、实际房屋状况和土地使用权等详细资料,并且要附加房屋及其所占用土地的测量地图;
其次,在存在共有房屋权益的农村地区,应当明确共有财产的具体范畴;
最后,若权利人为多位自然人,其基本信息也需进行详实列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专业解答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三)公告;(四)审核;(五)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
专业解答农村不动产出现一户二宅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家庭成员属集体经济组织者可申请宅基地;符合户口分离规定者可申请独立户籍并获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户数限制至少一人,不超上限。宅基地面积根据人口数量分配,人少面积小,人多面积大。人口密度低地区,小户型不超过75平方米,中等户型约120平方米,大户型不超150平方米。合理处理一户二宅问题,确保宅基地公平分配。
专业解答政府推行农村房屋注册登记,旨在全面调研农民住房状况,每十年进行一次。此次调研尤为重要,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政策实施与落实。在一体化过程中,可能面临产权争议和经济补偿问题,因此需严格控制房屋状况,避免村民利用政策漏洞获取赔偿。规定新农村区域内不再审批新宅基地,违建将拆除且不补偿。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农村房屋产权的纷争中,当事人有权通过自行协商进行妥善处置,或者请求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以及乡级人民政府等机构进行调解以达到和解的目的。如若当事人不愿意采取前述方式进行处理又或者在协商或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他们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将此争议诉诸于人民法院寻求公正裁决。
专业解答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是否要求所有家庭成员均需登记 无需填写全体家属姓氏,普通不动产权证只需标注业主本人。不动产权证即俗称的“房产证”,办理时无需强制填写全家姓名。已婚人士办理时,即使配偶姓名未写入,房屋仍属共同财产。根据法规,不动产物权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未完成登记不影响法律效力。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农村不动产登记能过户。 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权证。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农村不动产登记能过户。 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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