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婚姻中的背叛并不直接影响到夫妻间的财产分割比例,然而如果涉及到重婚或者与他人类似的非法同居行为,那么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便有权提出在共同财产分配中得到更多份额的诉求。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夫妇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发起离婚诉讼之时,法院将会根据婚姻双方的实际财产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而重婚或与他人类似的非法同居行为,正是上述所指的过错行为之一。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婚姻中出现的出轨事件并不会直接对所涉夫妻的财产分割分配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若其中一方涉及到重婚或者与第三人长久地保持非法同居关系的违法行为,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没有过错的一方将有权利请求更多的夫妻共有财产份额分配。
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夫妻因感情破裂而诉诸于司法机关进行离婚诉讼之际,司法审判机关将会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优先考虑女方权益以及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并据此作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的行为,无疑是上述过错行为中的典型代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不是的。 根据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只会分割共有部分,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再平均分割。 也就是说,被认定为个人的财产,离婚后是不存在平均分割的。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产权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即属于个人财产; 2.某一方父母在婚后全款的房产,并且产权证上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也属于个人财产; 3.婚后任意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了自己的姓名,也是个人财产无法分割。
律师解析 不是的。根据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只会分割共有部分,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再平均分割。也就是说,被认定为个人的财产,离婚后是不存在平均分割的。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产权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即属于个人财产; 2.一个方父母在婚后全款的房产,并且产权证上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也属于个人财产; 3.婚后任意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了自己的姓名,也是个人财产无法分割。
律师解析 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有影响,因为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以下区别会有影响。 1、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 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2、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3、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对离婚判决没有影响,但是会有房产所有权纠纷。 房产证有没有对方的名字有区别,如果双方离婚,因为财产分割产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时,会根据该房产的情况来分割,如果房产证没有名字很可能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分得应得份额,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在买房时有出资。
律师解析 改名字对房产证有影响,最好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变更为自己所改的名字或是到公证机构公证,防止出现对房产和土地的纠纷,公民更改身份证姓名后,如需修改房产证名字,可以带上房产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社区开证明,证明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名字是同一个人,盖社区公章,然后去当地住建局办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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