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指出,在离婚的冷静期间,尽管夫妇二人尚未完成正式的离婚手续,但从法律层面来看,他们仍然属于法定的婚姻伴侣;
然而,当二人决定进入离婚冷静期之时,他们必定对可能带来的离婚后果有了清晰的预见,这使得这段所谓的“冷静期”与两人在正常婚姻生活中所经历的时期有所不同。
因此,对于在离婚冷静期中获得的财产,究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抑或是个人财产,我们需要根据离婚冷静期的独特性质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例如,如果这些财产是用家庭共有的资金购买的,那么毫无疑问它们将被视为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这些财产是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向外举债购买的,那么它们就应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尽管双方尚未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但在法律意义上,他们仍然被视为合法的夫妻关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双方选择进入离婚冷静期时,他们已经对可能出现的离婚结果有了清晰的预见和准备,这与他们在正常婚姻生活中的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在处理离婚冷静期内所获得的财产问题时,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个时期的特殊性质,并据此来判断这些财产究竟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所有。
例如,如果这些财产是用家庭共有的资金购买的,那么毫无疑问它们将被视为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
反之,如果这些财产是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购买的,那么它们就应该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归咎于该方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专业解答对于离婚冷静期内所取得的财产,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应当结合离婚冷静期的特殊性予以认定。如财产系用家庭共有资金购买,当然应认定为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如财产系一方对外单独借款购买,则应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关于离婚冷静期内的收入怎么分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