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擅自挪动他人物品这一行为,将被视为挪用资金犯罪。如果在挪用这些资金的过程中,将其用于个人非法活动,且金额已经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是将这些资金投入到营利性活动中,或者是逾期三个月未能归还,且金额已经达到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话,那么这种情形就属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范畴了。同样地,若将资金擅自挪用后进行非法活动,且金额已高达六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是将资金投入到营利性活动中,或者是逾期三个月未能归还,且金额已经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范畴。
2024-05-15 15:25:06 回复
解析:
盗用他人资金的行为将构成严重的挪用资金罪,其具体标准如下:
若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且用于非法活动,则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
或若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但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还款期限超过三个月,则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方可被认定为挪用资金数额较大。
而对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并用于非法活动,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六百万元及以上,或者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还款期限超过三个月,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一千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则可被视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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