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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

王** 广西-北海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5.14 15:34:00 441人阅读

男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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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男方提供房屋首付款项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产便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之列。若双方最后以离婚收场,女方在获得此住房之后有责任对男方作出合理补偿。
然而,倘若该房产为夫妻二人婚后共同承担贷款还款义务所购得,那么针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婚后增值部分,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此情况下,女方应对男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2024-05-14 17:5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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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购房过程中由男方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且房产证上仅有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在法律层面应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双方在婚姻关系结束时涉及到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女方在获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有责任向男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那么针对贷款分期以及该段时间内房产价值的增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性质来处理,即女方依法应对男方就这些部分的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14 15:35:00 回复

双方协商。1、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办理的新房产证,是夫妻俩名字,这房子产权就属于两人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扩展资料:夫妻共同财产特征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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