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制度之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未经允许私自在审判过程中进行录音或者录像都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当涉及到公众关注程度较高、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而且具备法制宣传与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案件时,人民法院有权选择实施庭审直播或录播的方式来展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解析:
在此类行为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
在未获法庭准许的情况下,私自录制或播放庭审过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然而,对于公众注目程度较高、社会影响力深远以及具备法制宣传教育价值的公开审判案件,人民法院亦可酌情允许对其进行庭审直播或者录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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