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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个电瓶车是否可以直接占为己有

高**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2 14:38:00 402人阅读

捡了个电瓶车是否可以直接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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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我们在拾取了他人的物品之后却未能归还给所有权人时,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此情况下,行为者在明知所拾得之物并非自己所有或未征得相应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物品非法据为自有,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并拒绝交还时,将会被视为触犯了侵占罪的相关条文。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根据行为者的具体情节,对此类犯罪者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罚金等刑罚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12 14:40:00 回复

电瓶车与直行汽车左转弯撞上了应当及时报警,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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